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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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的工作要求,加强以案释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5月27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与“拼车”相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宪斌主持,政协委员、司法鉴定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监督员等5人担任听证员,来自各社区的10名群众代表旁听。
2020年5月,闫某某拼坐袁某某驾驶的私家车上班,途中因袁某某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翻,致使闫某某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经司法鉴定,闫某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袁某某按一定比例承担闫某某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听证会上,曾宪斌检察长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围绕闫某某伤残鉴定等级是否准确、左膝关节损伤是否系本案交通事故所致、伤残赔偿金计算是否合理等听证焦点问题发表意见。检察官就听证问题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有序、充分的陈述了意见,听证员就案件疑点向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对伤残鉴定的依据、程序等专业问题予以释明,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曾宪斌检察长对听证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结合本案对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以案普法。“拼车”现象在生活中较为常见,尤其同事拼车上下班,是为了相互帮助、与人方便。但是“拼车”的风险隐患较高、安全保障有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会因为经济赔偿等引发纠纷,为国家、社会、家庭带来不和谐。建议大家日常出行时尽量选择乘坐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车、出租车等,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是领导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是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参加听证的固原市政协委员何芳说。
“参加这次市检察院的公开听证,我们很受教育。本案的发生,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庭的伤害和教训都十分深刻,我们也要吸取教训,遵规守法,平平安安出行。”参加旁听的群众代表说。
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和各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检察官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及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决定。检察听证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矛盾化解的重要举措,固原市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